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戏剧、戏曲、影视、舞蹈、音乐等方面表演艺术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服装表演、广告表演、时尚展示、商务礼仪、形象设计、形体与舞蹈、艺术概论、美学原理、影视戏剧表演、时尚编导与策划、镜前造型与摄影、视频与音频制作、奢侈品管理、时尚传播与推广、广告创意与策划、剧目排演、舞台语言技巧、舞台构成与秀场空间设计、创意思维等。
主要从事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工作。
可在全国各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各影视制作公司、剧组、文艺表演团体、教研单位、各单位党政共团、文化传播公司从事表演、管理、策划、组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