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二届法院与法学院对话研讨会召开,研讨会的主题为“德法兼修 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校长付志峰出席会议,研讨会开幕式由法学院院长张世君主持。
来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丰台区人民法院、大兴区人民法院、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河南大学、烟台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单位的领导与专家应邀参会。首经贸法学院全体教师及部分法学专业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付志峰在致辞中指出,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背景下,我校召开第二届法院与法学院对话研讨会意义重大。他就我校的招生情况与规模、法学院的学院特色及学科特点进行了简单介绍。他对各个法院为我校法学院培养法治人才搭建平台表示感谢,法学院在各个法院的支持下也得到了长足发展。
张世君对出席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接下来进入主题研讨阶段,主题研讨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首经贸法学院党委书记米新丽主持,共有8位专家学者作主题发言。
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作了“院校合作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路径思考”的主题发言,对如何推进司法实践人才,提高其司法技能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倡导国无德则不兴、人无德则不立,提议加大各高校和法院之间的交流与交往,希望通过法官把案件带进课堂,在解决社会社会矛盾上下功夫,培养成熟优秀的法律人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邹明宇以“对法学人才应具备的基本素养的认识”为主题进行发言,就当前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法治人才、法治人才需要具备哪些素养以及如何去培养法治人才三个方面提出了想法,并结合自身经验,就法院需要什么样的法治人才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王赛以“知产法院实习工作介绍”为主题进行发言。她向大家介绍了知产法院现行的实习生培养理念,通过实习生管理模式、创新模式及一系列实习生“走出去”的活动,展示了知产法院的优秀培养成果。她对更多法学院的学生到知产法院实习表示欢迎,希望日后对司法技能的培养能够再促进。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作了“智慧司法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的主题发言。他表示法院和法学院的关联非常密切,怎样打通壁垒是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他指出对于培养法治人才一直有两种声音,一种是重读书,另一种是重实践。他提出培养法治人才要和学校基础学科相结合,培养有针对性的复合型人才的同时,也要注重建立学术共同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作了“法学教育中职业良知与职业伦理教育”的主题发言。他强调德法兼修,重点是“德”的重要性。司法改革的目标是有所偏悖的,现在是重知识传授、轻职业良知,为改变这种现状,希望大家能更多关注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良知的培养。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吴高臣以“‘双一流’背景下的法律人才培养”为主题进行发言。他表示德法兼修应从德和法两方面看待,应该注重培养有理想、有担当、有抱负的复合型法治人才。他指出实习与学习的时间不平衡带来了很多问题,表示为此应引进特色培养,他介绍了首师大引进的“三+一”本硕连读模式,并希望可以通过交流借鉴到新的经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益铭以“法科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原则和实现路径”为主题进行发言。他表示从大学生思想教育来看,职业道德教育应把学生工作和学生学习结合起来,帮助大学生提高就业率,他提出了法科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六大原则,提出加强教师表率作用的重要性,并建议建立和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
首经贸法学院院长助理尹少成作了“‘双万计划’背景下法治人才培养的思考”的主题发言。他表示,“双万计划”更注重学科、定位、特色优势和师资队伍的综合评定。法学院作为培养法治人才的主要阵地,好的老师和好的课程都很重要。他对加强教师对教学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提出两方面的建议,一是增设教师的评奖种类和制度,二是教学型和科研型成果应该分开评估。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单祖果以“讲政治、讲法治、讲情怀 努力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事业建设人才”为主题进行发言。他表示法律人才培养为法治人才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法律人才在司法实务中应当讲政治、讲法治、讲情怀。二是夯实法治之本,应当注重理论和实践。三是把人民疾苦放在心上,把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扛在肩上,真正办实事、解民忧、守初心、讲使命。
北京互联网法院速裁庭李文超法官以“互联网法律人才培养的几点思考”为主题,从自身法官视角发表了看法。他认为互联网时代需要打造洞察产业发展情况、拥有专业知识和审判技术的复合型法官,建议法律教育中增添互联网方面的法律课程,增设互联网相关非法学课程,强调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要注重搭建常态化实践交流平台。
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李雨芊以“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的运行与交互式人才培养模式”作为发言主题, 她认为法律人才培养应当首先是人的培养、而后才是法治人才的培养,教育的目的在于唤醒并疏导学生的法治品格。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以“法院与法学院:一字之差背后的法律教育理想与教育”为主题,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间法学命名差异出发,对法院及法学院教育进行了精准定位。他认为法学院应当培养理论人才而非法律人才,大学阶段应当注重理论学习。法学院培养出的也只能是理论人才的半成品,法院应当在理论人才进入后承担人才再培养功能。
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金玉作了“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的主题发言,他认为实践教学需由法学院主导、律所法院等实习基地进行辅助,校内案例教学应以小班教学和学生研讨为主,同时还要注重开展写作课培养学生的写作能力。法律硕士的培养要区分法治人才的应用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践教学,在校内制定培养方案时即区分相应的培养模块。
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经靖作了“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协同机制”的主题发言,他提出法学院教育中存在三点不足。一是是空虚化,学生教学与法院审判的流程有出入。二是分散化,当前现状是各高校人才培养各自为战,他建议各高校人才培养应相互配合。三是形式化,培养方式中对人才培养保障没有一个确定的执行标准,流于形式化,他建议拟定一个执行性强的确定标准。
首经贸法学院何锦前副教授以“法律实证研究与法律人才培养”为主题,围绕法律实证研究发表了看法。他认为中国法治建设对法学人才培养提出了基本要求,学生欠缺实证方面的知识,理论与实践的对应很不完善,重视实证研究为大势所趋。他建议教师应当转型研究视角和研究范式,而学生则应跟随老师在实践中学习,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数据回归分析。
首经贸法学院副院长郑文科以“卓越人才培养三问”为切入点,围绕人才培养提出三个问题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一是培养卓越法治人才需要什么样的环境?二是追求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期待是否太高?三是自修与培养在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哪个更重要?他建议当前人才培养”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化其道”,应循序渐进,遵循当前实际,不可盲目手高眼低。
最后是自由发言与会议总结阶段,与会嘉宾积极踊跃发言,就法治人才培养中法院与法学院如何开展交流与对话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谢海霞主持了这一阶段的活动。
张世君在总结发言中表示,通过本次对话,大家达成了诸多共识。他表示,法治人才培养需要处理三方面的关系,一是法治人才的培养应当先进行人的培养,重视德法兼修德为先。二是法学专业办学,注重特色的同时不能忘掉本色。三是对法学学生的培养应起于普通、止于卓越。
本次研讨会,与会嘉宾围绕德法兼修和法治人才培养进行了充分深入的探讨,本次对话承续了前次法院与法学院合作的平台,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诸多可供参考和借鉴的思路,有利于扩大我校法学院在学界和实务界的影响。